這個禮拜又幫兩位單身的病人做了心導管的手術,一位是中年未婚女性,一位是孩子全在國外的高齡長者。 通常這個時候,我的同事就會特別提醒我說:「劉醫師這個病人沒家屬喔!」 通常我的回答就是大聲地說:「沒關係的,劉醫師就是他的家屬!」

台灣的社會變化很快,從早期進行一個手術總是有10幾個家屬親友陪同、熱熱鬧鬧的,但現在小家庭為主,孩子們大了離家工作了,在門診區病房區或是手術房,陪伴的家屬慢慢減少,一個人來醫院的病患也不少。

一般的情況,手術中手術後,醫師要解釋病情,或是病患要回到病房的時候,護理人員總是往門外大喊一聲:「某某床的家屬呢?」 在手術前解釋病情的時候,醫師也反射性地會請病患家屬陪同,早期是為了讓病患家人方便安排時間陪同,近期則是害怕「醫療糾紛」,要家屬在場作證一下。 但是對於沒有家屬的人呢?

其實醫療法的規定,本來手術就是直接和病人本身說明就好了,只要病人本身是意識清楚而且有自主行為能力的,台灣與大部分國家的法律都是尊重病人的自主權力,有沒有家屬在場並沒有很大的關係。 台灣現在的醫療環境會要求家屬在場與同意,大部分是為了醫療照護的方便,還有避免醫療糾紛的產生。

其實依照劉醫師個人的經驗,雖然家屬的幫忙在病人的身體休養與病情恢復期間是很重要的,但是我接觸過絕大部分的護理人員,都非常樂意照顧單身的病患。 而不管是醫療法律或是倫理的規範,在緊急的情況,如果是有需要的治療措施。只要醫師們一致認為是對病患有幫忙的,甚至不需要同意書就可以進行。 我就曾經和一位醫師同事一起簽署同意書,幫助一個昏迷但是聯絡不到家屬的病患進行緊急的手術。

目前台灣的社會,已經有將近ㄧ千萬人處在單身的狀態中,一個人來醫院看診或是接受治療不應該再是一件特別的事情。 通常在進行治療之前,我會問一句:「有沒有誰要通知的?」 如果病人的回答是說:「沒有耶,就我而已。」 我就會說:「您一個人來也沒關係,劉醫師會幫您好好處理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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